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20年暑期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错时错峰原则,学生结束学期考试后即开始放假,离校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20日,学生返校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5日(参加春季第二批期末考试学生于8月29日至30日返校,已完成春季期末考试学生于9月3日至5日返校);新生入学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19日。
教职工放假轮休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7日,8月28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开学返校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值班安排
1.校(院)领导轮流在岗带班。
2.总值班室地点
济南校区:经十路18877号科研楼3楼305室,值班电话:0531-82919810(白天),0531-82629276(夜间)。
青岛路6699号学生公寓9号楼301室,值班电话:0531-59556006。
泰安校区:长城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106室,值班电话:0538-6229953。
3.各单位、各部门分别设值班室。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妥善处置好工作、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安排职工轮休;机关各部门要保证轮休期间正常办理各相关业务,高效完成上级部门及校(院)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按照适当原则安排好轮休。
2.各单位、各部门在轮休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执行领导带(听)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并规范处置,并及时向校(院)总值班室及党委办公室报告。党委办公室将对听班、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空班、空岗现象或因轮休耽误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3.轮休期间,干部职工须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出现失联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畅通的规定,校(院)领导、全体处级干部(含副处级)如离开工作驻地,须提前3天向党委办公室报备,同时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或代为履职。校(院)拟于开学前1周左右举办党委理论中心组读书班,具体时间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请做好准备。
校(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汪海洋,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科研楼3楼305室,联系电话:0531-82954015(传真),13969121119。
4.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校(院)《2020年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校(院)《2020年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开学准备。
各单位、各部门轮休值班安排请于7月16日12点前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刘占军,联系电话:0531-8291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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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