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10月7日止,收取2021年下半度至2022年下半年度的职工子女托幼费发票,发票需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请填写(附件)中的详细个人信息。材料交到济南主校区校医院215房间或长城路校区校医院一楼收款室。业务咨询电话张萍:13953810186、刘寒冰:18653801711。
后勤管理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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