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9-09   来源: 学位办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校(院)2024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学科(类别)培养方案及《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院)字〔2023〕3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总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培养单位在论文正式答辩之前对申请人的一次集体指导,是加强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目的是查找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审查学位论文是否可以正式答辩,督促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预答辩前须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参照《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答辩过程组织,预答辩申请及答辩结果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申请答辩。

 

二、毕业申请工作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毕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研究论文课题开题满一年以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满八个月以上。论文研究工作期间通过中期考核。

(3)完成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要求,包括临床实践(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实践、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要求。

(4)通过预答辩。

(5)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内需提交的所有材料。

三、学位申请工作

 1.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评阅

(1)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检测结果须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最后留存学生个人学籍学位档案。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后,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采用“双盲法”进行评阅。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须由2名校外专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须由3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须由5名专家进行匿名评阅。评阅结果依据《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校(院)字〔2023〕72 号)处理。

2.论文答辩

全日制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答辩申请审核;

(2)完成学位论文;

(3)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4)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评阅。

同等学力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论文答辩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课题开题满一年以上。

(3)已经交纳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

(4)通过预答辩。

(5)通过答辩申请审核;

(6)完成学位论文;

(7)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8)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评阅。

符合论文答辩要求后,导师会同所在学科(专业)负责人提出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培养单位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报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硕士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和其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应有相关行业专家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单独组织,答辩委员会由 5-7人组成,答辩委员应为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其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所占比例不少于2/3,校外专家比例不少于1/2。

3.学位申请审核

学位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留学研究生;

(2)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人员符合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员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员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做出相应的决议,报送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四、组织工作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填报、审核等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五、注意事项

(1)各项存档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填表说明认真、工整、如实填写,填写时应使用黑色签字笔,不能出现空栏、空项,不能改动表格格式,不得出现任何划痕、修改。签字处须手签,研究生、导师和分管领导签名处不得打印。

(2)由于学位工作环节多,周期长,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严格按照具体通知要求(总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安排工作进度,逾期未能完成、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概不受理,后果自负,敬请谅解。

六、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学术研究氛围,本次学位申请工作将按依据校(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校(院)字〔2023〕75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校(院)字〔2023〕74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望研究生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独立、认真完成论文撰写工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相关文件链接: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部-学位工作-规章制度https://graduate.sdfmu.edu.cn/xwgz/gzzd.htm

联系人:(学位办公室)张老师 0531-59556850

             (学位办公室)孟老师 0531-59556865

             (同等学力办公室)陈老师 0531-59556853

             (国际教育学院)王老师 0538-6210185

             (培养办公室)张老师0531-59556360

附件: 2024年秋季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

时间表

 

研究生部

2024年9月2日


 

附件:

2024年秋季博士、硕士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时间表

工作内容/时间节点

相关人员及需要完成的任务

学位申请人员

导师

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部

预答辩:

9月30日前

1、严格按照《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范》(校(院)字〔2023〕30 号)要求撰写学位论文,交由导师审核并进一步修改学位论文

2、全日制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预答辩申请,进行论文预审管理,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预答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前先联系同等学力办公室,待确认后完善个人系统相关材料,提交预答辩申请

1、指导并督促研究生完成论文撰写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达到研究生所攻读学科(领域)的博士、硕士学位水平

2、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向培养单位申请预答辩

1、组织相关学科安排预答辩

2、将预答辩意见或建议反馈导师,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

3、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未通过者不得申请论文答辩

 

1、下达预答辩安排通知

2、对预答辩工作进行督导

3、汇总预答辩结果

 

 

毕业申请:

10月13日前

全日制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毕业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无毕业申请环节。

严格审核学生学分、开题、中期和其他培养环节、预答辩是否完成,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学生毕业资格。

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学生个人毕业资格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导师审核通过的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学分、开题、中期、其他培养环节和预答辩是否完成。

1、下达毕业申请安排通知

2及时跟踪、汇总毕业申请通过结果

3、培养办审核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

11月10日前

1、将论文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查重及评阅管理”中提交相应信息,提交论文时,图片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完整版电子文档(word版)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论文检测和盲审须为同一版本论文

2、盲审论文中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个人姓名,隐去致谢部分内容,所获成果信息中隐去导师和个人信息,论文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进行“双盲法”送审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对不合格者督促指导其认真修改

 

1、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汇总所有待检测学位论文,形式审核通过后,提交检测系统分账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导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最后保存到学籍学位档案

2、复制比小于15%的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质量检测平台子账号进行“双盲审”(博士送审5位专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送审3位专家,全日制硕士送审2位专家)

3、及时将查重和盲审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

1、视具体情况下发通知督促提醒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学位论文查重和盲审

2、及时跟踪、反馈、汇总整理相关信息

修改论文:

11月15日前

1、根据论文检测报告和盲审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2、认真准备答辩工作,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答辩决议书》、《答辩评审量化表》、《答辩表决票》,打印相应份数的学位论文

1、根据论文检测报告和盲审评阅意见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形式、内容的修改

2、指导研究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提醒研究生和导师重视论文修改工作

2、准备组织答辩工作

1、整理汇总盲审结果,统筹安排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

2、视具体情况下发通知提醒各单位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论文答辩:

12月1日前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准备并参加论文答辩

3、答辩通过但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学位申请人员完成图像采集(具体另行通知),此照片用于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位信息上报,不得进行图片编辑处理

4、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在校期间学位论文研究生成果信息及学位备案相关信息

1、审核研究生答辩申请信息

2、根据培养单位的通知要求,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3、审核研究生在校期间研究成果信息及学位备案相关信息

1、审核整理研究生答辩申请信息,根据盲审结果确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审核、汇总各学科答辩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前5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查

2、及时张贴答辩海报、发布网上通知,认真组织、监督答辩活动

3、为保证答辩质量,每半天答辩人员不得超过6人,硕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要求20~3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要求30~60分钟

4、整理汇总《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答辩评审量化表》、《答辩表决票》等答辩有关材料

1、视具体情况下发答辩通知

2、审核各培养单位答辩安排,督导抽查答辩工作

3、汇总答辩结果

学位申请、审核:

12月30日前

1、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2、答辩通过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论文电子版终稿PDF版(原创性声明页本人和导师签名为手写版)、中文摘要txt

 

1、审核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研究生相关学位申请信息

2、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确保论文终稿电子版与纸质论文的一致性

 

1、下载整理单位学位申请材料,将《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提交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将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提交研究生部,电子版发至邮箱yjsb@sdfmu.edu.cn

1、汇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整理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材料

2、组织召开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学位授予

12月30日前

完成论文印刷以及个人学籍纸质档案材料的整理(含纸质学位论文1本),另外单独提交纸质最终版论文博士3本、硕士2本(务必检查是否有签名)

指导协助研究生完成学籍学位材料存档工作(相关材料是否签字盖章)

1、发放学位证书

2按照学籍档案目录,审核、整理、汇总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一套以及纸质终版论文,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部

1、发文公布学位授予名单

2、打印制作学位证书

3、及时进行学位信息上报

4、审核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纸质版论文,及时报送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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