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 2024-04-30   来源:    浏览量: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为确保2024年春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院)字〔2023〕31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后续相关工作进一步安排予以公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各学科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不能跨二级学科),时间为5月10日开始,6月10日结束。

2、本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审核仍由各培养单位按《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院)字〔2023〕31 号)文件要求审核,答辩前5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查,培养单位进行答辩学生分组后可打印答辩安排表,用于培养单位和学校督导。答辩委员会组成的具体要求如下:

(1)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需参加答辩会(科教融合联培生原则上应返校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答辩的研究生,需经校内培养单位和联培单位双方同意,到研究生部备案后,由双方按照协商方式组织答辩,且联培双方导师皆需参加), 必要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供咨询信息,在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和投票表决时应该回避。

(2)硕士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和其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应有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新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授予前两届学位时,必须聘请的校外专家人数应超过专家总数的 1/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学科(类别)助教或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单独组织,答辩委员会由 5-7 人组成,答辩委员应为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其他 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所占比例不少于2/3,校外专家比例不少于1/2。主席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专业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各培养单位必须严密组织,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各学科须精心实施并保证质量。学生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带到答辩现场的材料有:

(1)答辩决议书(一式两份)

(2)答辩评审量化表(一式五份)

(3)答辩表决票(一式五份)

(4)学位论文(一式五份,应答辩前送委员审阅)

4、答辩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申请学位人员个人陈述、专家提问、建议、宣布结果等必要环节。答辩程序须严格如下:

(1)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公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名单。

(3)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在校学习科研情况、送审专家意见。

(4)硕士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在 20~30 分钟,博士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在30~60分钟。

(5)答辩委员提问(每位专家至少提一个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导师可补充意见。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列席旁听者也可提问。

(6)休会,答辩委员会进行审议,对论文水平做出评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主席及全体委员签字。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的评价和决议(票数不公布)。

(8)答辩会结束后,由秘书负责整理答辩的材料并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答辩期间,学校将对济南、泰安驻地的培养单位的答辩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其他驻地的答辩督导工作由培养单位组织。

6、答辩后,培养单位秘书将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提交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见《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细则》(校(院)字〔2023〕11 号)和《关于公布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组)及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校(院)字〔2023〕29 号),各分委员会审核汇总后发至yjsb@sdfmu.edu.cn,纸质版6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部。

二、论文印刷

纸质版学位论文不指定印刷地点,数量根据学科需要印刷,具体排版要求参见《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范》(校(院)字〔2023〕30 号)和封面印刷样式(附件2),学生需确认达到要求,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通过方能印刷;答辩和印刷等费用已随培养经费划拨至培养单位,学生答辩结束后统一到培养单位财务报销。

三、论文及学籍档案材料收交

答辩通过后,为满足省学位论文抽检系统要求,所有申请学位人员需按照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PDF版(原创性声明页可拍照或扫描好后插入相应位置后做成PDF格式,签名必须是手写版),以及中文摘要txt版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完善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籍档案材料一套(含纸质学位论文1本),另上交纸质最终版论文博士3本、硕士2本,申请学位人员应对材料仔细整理,内容齐全后由培养单位统一交回研究生部,其余材料留培养单位备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材料交给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陈老师,全日制学生学籍档案材料交给学位办张老师、董老师,收交工作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

所有学籍档案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等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需要签名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盖章齐全。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各项表单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位申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济南主校区行政楼219房间,电话:0531-59556850);

陈老师(济南主校区行政楼208房间,电话:0531-59556853)。


附件:1.2024年春季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汇总表

    2.学位论文封面印刷样式



                                             bobapp1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部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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