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1-04   来源: 研究生部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4〕3 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1年、2022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0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本次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办法

(一)结题验收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验收,并形成结题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评议后由专家根据项目结题情况,按20%的比例投票产生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

(二)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 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 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 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提交省教育厅。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2.材料报送时间:202411月11日12: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结题材料(附件2)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部。

课程、案例库项目结题材料发送至:pyb@sdfmu.edu.cn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发送至:wangpeng@sdfmu.edu.cn。

联系人:

课程、案例库项目:张老师,电话:0531-59556360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王老师,电话:0531-59556859


附件:

1.《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项目结题材料(模板)



研究生部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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